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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资中县人民医院排队叫号系统及配套设施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07-0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采购编号:资交采磋商[2018]01-3

 

 

资中县人民医院排队叫号系统采购项目(3)

 

 

 

 

 

中国·四川

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单位印制

20187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3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5

第四章  响应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34

第五章  竞争性磋商项目要求... 36

第六章  评审办法... 48

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56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受  资中县人民医院        委托,拟对资中县人民医院排队叫号系统采购项目(3)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采购编号:资交采磋商[2018]01-3

二、采购项目:资中县人民医院排队叫号系统采购项目(3)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七、报名时间、方式及更正说明:

供应商自201876日上午9:002018712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登录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中县分中心网站www.zzjyzx.org.cn网上报名获取参与资格。

磋商文件免费提供,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中县分中心网站(www.zzjyzx.org.cn上以公告附件形式发布,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

磋商文件若有更正、延期等事项,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中县分中心网站上发布,请各响应人及时查阅网上公布的相关信息。

八、响应截止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时间(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8716日北京时间上午0930分。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时间2018716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分。

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磋商地点:资中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评标大厅

十、本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中县分中心网站(www.zzjyzx.org.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

    址:资中县水南镇东大道一段128号 资中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编:641200             

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08325617156  

相关电话:组织股08325616012  监督股08325609251  评审股 08325513966              

人:资中县人民医院

    址:资中县重龙镇迎宾路92

人:池先生

联系电话:18048718713

201875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竞争性磋商响应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61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磋商为无效响应。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61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响应。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审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2

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 接受联合体磋商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磋商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磋商协议书连同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未提交联合体磋商协议书的,其响应无效。

3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地址:资中县重龙镇迎宾路92

本项目现场考察联系人:池先生     联系电话:18048718713

4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响应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磋商响应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磋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电子扫描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磋商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磋商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4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5、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有报价项目: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磋商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无报价项目: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3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磋商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6

磋商响应有效期

 60 日历天(磋商有效期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磋商无效)

7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人应当准备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以及用于磋商、唱价单独提交的“报价一览表”(壹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8

磋商保证金

    额:12000元。

交款方式:网上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中县分中心

磋商保证金(一次性缴纳)到账,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自然日的17:00前到账

请打开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中县分中心网站(www.zzjyzx.org.cn)登录并报名后,在页面“保证金缴纳账户”中缴纳磋商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诚信库注册账户转出,个人名义转款无效。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请在“保证金缴纳查询”栏目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以免因未缴纳成功导致响应无效!采用其他方式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缴纳保证金的,视为保证金缴纳无效。

9

履约保证金

    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资中县财政局。

以下开户行和账号任选其一:

中行资中县支行     账号:123908132744;

建行资中县支行     账号:51001687208050079409。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10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 08325617156   

11

开标、评审工作咨询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8325616012   

联系人:     钟先生           联系电话:    08325513966             

12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   内江市公共资源服务中心资中县分中心   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           5513966        

地址:  资中县水南镇东大道一段128号 资中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13

响应人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报名成功并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14

磋商响应人对磋商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及其他采购需求提出的询问和质疑

向采购单位提出,并由采购单位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

提出质疑时间:报名成功并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15

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询问和质疑

受理单位:  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胡先生______

联系电话:0832- 5609251___

地址:  资中县水南镇东大道一段128号 资中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次日后七个工作日内。

注:

1、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照依法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在评审委员会依法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以外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质疑由采购单位受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6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资中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2-5606970

17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8

信用记录查询

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磋商响应人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响应无效,无效磋商响应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

19

成交原则

授权评审委员会按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0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二、总 

1. 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的采购人见竞争性磋商邀请。

2.2 “采购执行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竞争性磋商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执行机构是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

2.3 “竞争性磋商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执行机构”的统称。

2.4 “竞争性磋商响应人”系指拟参加本项目且在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报名登记了的供应商。

3. 合格的磋商响应人

    合格的磋商响应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到采购执行机构购报名登记备案。

4. 响应费用

响应人参加磋商的有关费用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5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6.1 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响应人准备磋商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竞争性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竞争性磋商响应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磋商邀请;

2)响应人须知;

3)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4)响应人和响应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5)响应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6)竞争性磋商项目要求;

7)评审办法;

8)合同主要条款。

6.2 响应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响应人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响应人的风险。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3响应人应认真考虑其投资能力、运营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对成交人不能按照合同履行职责的,采购人将依据协议中有关条款追究违约责任。

7.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竞争性磋商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竞争性磋商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进行,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更正公告”方式发布(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相关响应人应及时自行上网查阅相关信息。

7.3 响应人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响应截止日5天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执行机构。

7.4 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竞争性磋商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五日前,将变更时间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更正公告”方式发布(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相关供响应人应及时自行上网查阅相关信息。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地址:资中县重龙镇迎宾路92

本项目可自行现场考察,联系人:池先生

联系电话:18048718713

四、磋商响应文件

9.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

9.1 响应人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人与竞争性磋商采购单位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磋商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响应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响应人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响应人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10.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响应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响应货币

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的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的相关要求见竞争性磋商邀请。

12.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磋商,以一个响应人的身份磋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响应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2.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单位。

12.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供应商为磋商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磋商的一切事务,并承担磋商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2.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2.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供应商具备的最低资质等级确定供应商资质等级。
    1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 知识产权

13.1 响应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响应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响应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响应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3.4 如采用响应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磋商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人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响应人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中载明。响应人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 报价部分。响应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本次竞争性磋商报价要求:

1)响应人的报价是响应人响应竞争性磋商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响应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响应人应针对项目磋商进程进行报价,并以最后一轮报价为最终有效报价。

(3)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1有报价项目: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2无报价项目: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3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14.2 技术部分。响应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

14.3 商务部分。响应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及优惠承诺。

如响应人承诺给予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响应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束。否则,响应人提供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即使成交也将取消中成交资格。

14.4服务部分。响应人按照磋商文件中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

14.5其他部分

响应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响应文件格式      

15.1 响应人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响应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响应人不得以“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响应人自行编写。

16.磋商保证金

16.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联合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2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16.3 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16.4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16.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磋商有效期

17.1 磋商有效期为磋商后60天。磋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响应,将被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响应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响应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响应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响应人不能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关于磋商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磋商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8.磋商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响应人应当准备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以及用于唱价单独提交的“报价一览表”(壹份)。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磋商响应文件为准。

18.2 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磋商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副本可不再加盖鲜章。用于唱价单独提交的“报价一览表”应为原件。

18.3 磋商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磋商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响应。

18.4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胶装成册并编码。

18.5 磋商响应文件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8.6 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响应人自行编写。

18.7 磋商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别约定的除外),除彩页资料外,正常文本字号不得小于小五号字。

19.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响应人应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响应人名称、竞争性磋商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报价一览表,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字样,并注明响应人名称、竞争性磋商编号、项目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响应人印章)。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0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响应人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按响应须知第18条规定密封后送达磋商地点。响应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0.2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邮寄的磋商响应文件。

21.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响应人在递交了磋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执行机构。

21.2 响应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响应须知第18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后,响应人不得对其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响应。

21.4 磋商响应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响应报价应对响应人具有约束力。如果响应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响应将被拒绝。

五、磋商和成交

22.磋商

22.1 采购执行机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响应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磋商时,采购执行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磋商进行现场监督。

22.3 磋商时,采购执行机构应让响应人对其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竞争性磋商工作人员将响应人单独递交的“报价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价人员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22.4 磋商时,“报价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3.磋商程序

磋商会主持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时间宣布磋商,按照规定要求主持磋商会。磋商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23.1宣布磋商会开始。磋商时间到,主持人宣布磋商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磋商会的现场监督人员、主持人、唱价、监督、会议记录等竞争性磋商工作人员,根据“响应人签到表”宣布参加响应的响应人名单。

23.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23.3唱价。主持人宣布磋商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响应人的“报价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价人员对其“报价一览表”的项目名称、响应产品的规格型号、响应总价以及响应人名称进行宣读。工作人员做好磋商记录。唱价人员在唱价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响应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

23.4磋商响应文件初审。

23.5磋商。磋商小组(评审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分别逐一进行磋商。

23.6响应人进行最后一轮报价。

23.7评审委员会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23.8评审委员会按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4.成交通知书

24.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4.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成交人的磋商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执行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5. 签订合同

25.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5.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25.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5.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5.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5.6 成交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七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四份)及履约保证金交款凭证送采购中心审核、备案。

26. 合同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27.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8. 履约保证金

28.1 成交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8.2 如果成效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29. 履行合同

    29.1 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9.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0. 验收

成交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磋商文件及响应的要求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

 

七、纪律要求

31.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2.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供应商询问或质疑。供应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当有明确的询问或质疑事项,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详见附件:质疑书格式及内容)。

交易中心监督股电话:08325513966

九、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

33按照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 )文要求。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规定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而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查实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应当认定为无效;中标(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认定中标(成交)无效;中标(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应当认定中标(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应当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附件:质疑书格式及内容

    

 

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

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

被质疑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供应商)认为_______(质疑项目及编号,第几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使我单位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现向你单位提出书面质疑。

质疑事项:                                             

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或主要负责人                

(公章)

 

                       201      

注: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供的相关资料

(1)通过电子平台网上报名截图 1份(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需提供);

(2)质疑书正本1份,副本2份(如果涉及更多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4)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7)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三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一、响 应 函

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

1.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响应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有关事宜。

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报价为人民币XX万元(大写:XXXX)。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 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用于磋商唱价的“报价一览表”1份。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本次磋商,我方承诺磋商响应有效期为磋商结果公布后 60 天,并同意特殊情况下延期。

响应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真:

    期:

 

 


二、承诺函

 

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响应人,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响应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响应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期: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格式)

 

 

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声明:                     (响应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竞争性磋商编号)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响应、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

响应人名称:         (盖章)

    期:

 

 

 

 

:1、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响应的,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3、供应商为企业法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报价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制造商家及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交货

时间

是否属于进口产品

备注

 

 

 

 

 

 

 

 

 

 

 

 

 

 

 

 

 

 

 

 

 

 

 

 

 

 

 

 

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报价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响应人印章。

3.报价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单独密封、提交

 

 

响应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响应日期:


五、分项报价明细表

 

XX                                                         (人民币元)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分项报价合计:         大写:

 

 

 

注:1、响应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响应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响应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响应日期:
六、响应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

 

竞争性磋商编号                                包号:

序号

产品(设备)名称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

偏离

是否属于进口产品

备注

1

 

 

 

 

 

 

2

 

 

 

 

 

 

3

 

 

 

 

 

 

...

 

 

 

 

 

 

注:1. 供应商必须把磋商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磋商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本表格式可改变,内容可以增加,但表中的项目不得减少。

4.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响应或成交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响应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响应日期:

 


七、响应人基本情况表

 

响应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响应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响应日期:

 


八、响应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项目完成情况

   备注

 

 

 

 

 

 

 

 

 

 

 

 

 

 

 

 

 

 

 

 

 

 

 

 

 

 

 

 

 

 

 

 

 

 

 

 

 

 

 

 

 

 

 

 

 

 

 

 

 

 

 

 

 

 

 

 

 

 

 

 

 

 

 

 

 

 

 

 

 

 

 

 

 

 

 

 

 

 

 

 

 

 

 

 

 

 

 

 

 

 

 

 

注:响应人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签订时间/成交(成交)通知书时间、合同金额/成交(成交)通知书金额”需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

 

 

响应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响应日期: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企业名称(盖章):

 期:

 

 

注:非中小微企业本声明函不用提供。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期:

 

 

 

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声明函不用提供。

 

 

 

 

 

 


第四章  响应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应满足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响应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响应人属于企业分支机构的,提供企业分支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响应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合法的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响应人为自然人的,提供为中国公民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

2.1商业信誉可承诺
2.2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提供以下三项任一均可。

1提供近两年度(投标日期当年的前两年)中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提供投标日期当月前12月中任意一月的财务报表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3成立不足一月的企业或自然人书面承诺(声明附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度中任意一个月税收和社保缴纳凭证;免缴税收和社保的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可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可以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成交后提交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按规定已缴纳磋商保证金:以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提供的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系统缴纳依据为准。

 

 

注: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五章  竞争性磋商项目要求

一、项目概述

资中县人民医院排队叫号系统采购项目(3),要求符合相关资质、有实力、品质好、服务优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

二、项目需求

1、项目名称:排队叫号系统及配套设备1

2、项目明细: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1

服务器

1

2

55寸网络液晶一体机

3

3

49寸网络液晶一体机

4

4

22寸网络液晶一体机

47

5

55寸网络液晶一体机-立式

6

6

多媒体医疗导医系统平台软件

1

7

一体机支架-壁挂(用于挂22寸网络液晶一体机)

47

8

一体机支架-壁挂(用于挂49寸和55寸网络液晶一体机)

7

9

多媒体综合显示系统

1

10

虚拟叫号器软件

1

11

电子专家排班系统

1

12

护士分诊管理软件

1

13

终端数字证书

60

14

语音库

1

15

数据接口

1

16

综合布线辅材(双胶线至少要求超5类以上)

1

三、项目要求

1.项目技术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一套完整的管理平台,各显示、触控一体机、平台设管理服务器、管理工作站通过网络接入系统。与HIS等系统进行时时数据交互,显示排队叫号信息、公共宣教信息。

△招标清单中所列网络液晶一体机须采用液晶显示器与网络播放设备一体化设计,要求安装实施简单,维护方便且与系统软件为同一品牌。

在了解现医院现有HIS系统使用状况的前提下,实现与现有信息系统的数据交互,系统报价中接口费用应包含应标方接口开发费用及HIS系统的接口开发费用,第三方接口开发费用由中标方支付。如果产品与响应时产品所描述的不一致,不能满足医院对系统间业务数据交互的需求,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时一致的产品。

投标硬件产品中的所有硬件设备必须全部通过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系统应采用B/S架构,任意在线管理人员均可通过IE登录系统后台,对系统信息管理及维护。

系统登录应具有安全设计,三次输入错误密码,该用户名锁定一段时间,不能进一步操作;登录后,一段时间内没有操作,即退出。

能够在同一平台下实现排队叫号、信息发布、医生排班等功能,各个功能功能模块和统一管理,也可以独立运行。

系统支持对有线电视节目、自办节目、网络流媒体等节目源的管理和发布功能;支持接入医院原有LED屏等其他信息发布设备。

系统软件可将视/音频图片、文字等多媒体素材发送到各显示屏上,能够实现各种素材的同屏、混合播放。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供应商自行踏勘,确保供货产品达到满足采购单位的实际使用功能,供应商应将系统安装在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运行正常后交采购单位验收,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包括系统安装正常运行验收前的全部费用

2.软件详细技术要求

多媒体医疗导医系统平台软件技术要求:

★具有联网和远程控制功能,支持跨路由控制,对终端可以远程管理和维护。支持局域网,分管理端和播放端,系统采用B/S架构。

操作在管理端进行,管理端可以是局域网上的任意多台计算机。

支持手动维护医生信息,可上传医生照片、职称、业务擅长以及排班信息的自动同步和管理;

系统应能够与HIS等信息系统进行数据交互,支持按照序号或签到顺序自动生成排队队列;

系统可根据各个科室的就诊流程,灵活配置叫号机制,适应各种队列排序方式、各种呼叫模式、各种显示样式、各种语音效果。

系统应支持候诊区一级分诊以及诊室门口二级分诊或特殊科室需要的多级分诊模式,候诊区叫号将多名患者呼叫到诊室门口等候,诊室门口叫号将患者逐一呼叫至诊室就诊;

要求候诊区域一级分诊屏、医生所在诊室门口的二级分诊屏显示各自对应的叫号信息,并实现对应的叫号语音同步播报;

★系统须支持支持全自动形成队列、人工报到形成队列(患者自助报到、护士操作报到)以及自动及人工混合报到三种模式;

护士站电脑安装护士工作站管理软件,能够实现在其管控区域内对患者的就诊状态检索、排队队列管理以及预约等操作;

医生电脑安装医生工作站管理软件,能够根据需求实现顺序叫号或选择叫号功能;

★系统支持对复诊、过号患者与初诊患者进行间隔呼叫的设定,设定规则灵活简便。

★系统须支持支持全自动形成队列、人工报到形成队列(患者自助报到、护士操作报到)以及自动及人工混合报到三种模式;

★支持一对多(单个医生看诊多个队列)和多对一(多个医生看诊同一个队列)叫号模式;

支持一诊室一医生、一诊室多医生的排队叫号模式;

支持患者刷卡/扫描签到排队模式;支持非签到自动排队模式;支持自助取号排队模式;

★支持当日挂号与预约患者混合排队模式,预约患者在预约时段内优先就诊。

早间高峰期患者突增情况下,分诊台软件须支持自动报到和手动批量报到机制;

★中午午休时间,系统可自动切换到信息发布显示,叫号屏播放医院自己的宣教片。

 

3.护士工作站管理系统软件技术要求

★支持查看当前诊区的每个队列叫号情况(如:排队队列名称、候诊人数、已就诊人数、未到过号人数、当前队列最后一次呼叫的患者姓名、排队序号、呼叫医生或诊位、叫号时间等)

支持同步HIS系统中医生排班数据,并支持临时手动调整功能;支持编辑周期内医生排班功能,并支持对医生每天出诊情况进行手动调整;

可以查看某检查项的排队信息,包含剩余号量、等候人数、过号人数、预约未报到人数,以及个患者的排队检查信息。同时可以为患者做“优先”、“暂停”、“调号”等操作。

支持刷卡、扫描条码、手工录入等多种方式进行初诊患者签到、复诊患者二次签到、过号患者再报到、患者状态查询、患者排序调号、患者预约等;;

★早间高峰期患者突增情况下,分诊台软件须支持自动报到和手动批量报到机制,避免患者拥堵分诊台签到,降低排队护士工作量;

在普通号情况下,分诊台系统须支持将患者手动分配至指定医生或诊室下排队候诊;

★系统须支持对“特殊”患者进行标识,并对此类患者进行优先就诊操作,例如老、幼、军人、离休等患者可优先就诊,同时叫号屏幕可显示此类患者标识,如“军”、“幼”等,并用其他颜色以示区别,打消其他患者疑虑。;

★支持同一诊区下转诊功能,可将患者从一个队列转到另一个队列排队;

★患者在一个诊区有多个检查项时,系统须支持一次报到操作即进入多个检查项队列的功能,要求具备一个检查项呼叫患者,其他检查项自动暂停对该名患者进行呼叫,当患者其中一个检查项诊结完毕时,其他未检项再对患者进行呼叫,避免过号产生;

★系统须支持延迟呼叫,例如在检查、检验科室,当患者暂时不满足检查、检验条件时,护士可对患者进行延迟就诊操作,延迟时长可自定义,时间截止时,自动取消患者延迟状态,也可以通过护士手动取消患者延迟状态

★支持复诊(回诊)患者签到再次进入队列功能,同时可根据需求设置复诊插队策略,例如:优先插队、间隔插队;

★支持绿色通道(弃号)功能,可不经叫号直接就诊;

★支持过号患者签到再次进入队列功能,同时可根据需求设置过号患者优先就诊,延后就诊,延后就诊可设置延后位数;

★支持广播功能,分诊台可向候诊区广播语音、文本信息;

★系统支持记录护士上一步操作功能,主界面位置显示上一步护士操作信息;

软件支持密码登录功能,防止其他人员误操作。

4.虚拟叫号器软件技术要求

支持医生ID号登录;

支持顺序呼叫、选择呼叫、扫描呼叫等三种呼叫方式;

★支持叫号、重呼、选呼三种呼叫方式;支持过号(呼叫未到)、诊结两种结束状态;支持暂离、停诊等状态切换;

★支持过号(呼叫未到)患者按规则自动重排,并可在后台统一设定诊区过号自动重排的次数;支持可选择呼叫过号患者就诊功能。

★医生同时出诊多队列时,可自行设定多队列的呼叫策略;例如:

同时出诊心内科、呼吸内科,可自动轮流呼叫;

同时出诊专科号、普通号,可先呼叫专科号,若专科号无患者时,自动呼叫普通号;

★支持功能按钮快捷键方式,可自定义设置快捷键;

支持无等候患者状态下,新患者签到提醒;

支持悬浮窗及自动停靠;

★同一患者排多个队列,被呼叫时其他队列自动挂起,诊结后自动恢复等候状态。

可显示当前呼叫患者检查项目;

可开放叫号器功能接口,允许第三方系统调用;

5.显示要求

可与多媒体信息同屏显示;诊室屏同步显示当前出诊医生信息;支持患者等候列表与呼叫信息同屏切换或分屏显示;支持多屏统一呼叫或分屏呼叫;可对特殊诊区敏感信息隐私保护;可发布通知类即时文字信息;显示界面风格、样式可根据医院需求定制。

6.语音播报软件技术要求

系统应具备按照不同诊区播放不同呼叫信息;

语音播报软件应具备全语音库的语音呼叫功能,支持文本内容(中、英文、数字)自动语音合成与播报,排队叫号信息可自动合成为语音信息播放;

可设定语音(男、女声)、语速、音调;

语音默认要求为女声普通话,且语音清晰、流畅、无噪音、声音感受效果良好。

7.监控要求

★管理端实时监测各个播放端的系统运行情况和任务播放情况,可以对各个播放端进行接管控制,抓屏查看播放端播放内容。

★远程指令和操作:管理端可通过网络控制播放端及显示设备进行定时和随时的远程开机、关机、重启、开关屏、查看下载情况、开关机时间设置、开关屏时间设置等操作。

8.多媒体综合显示系统技术要求

8.1播放功能要求

可播放各种格式的图片、文档、FLASH、网页及音视频。支持同时叠加多个元素同时播放。

★系统支持WORDPOWERPOINTOFFICE软件的直接导入。

立体声、双道,支持MP3,AC3,PCM,WMA等格式,系统音频文件播放可以隐藏任务方式编排和播放,不影响可见窗口的媒体播放,即可播放背景音乐。

图像明亮清晰,不受显示屏尺寸大小限制可满屏播放,视频播放连续,无动画和马赛克,画面流畅。

每个液晶屏幕上可以播放不同的节目,每个液晶屏幕上可以自由分割出多画面同时播放,支持各种高清播放格式文件。

8.2发布和播放要求

★可以指定空闲时间发布,宽带占用率低,不会影响正常的网络办公。在网络断开或服务器瘫痪的条件下,不影响显示端的正常播放。

可通过制定、编辑节目播放列表,网络管理播放顺序。

播放列表设定多个媒体内容的播放时间次序。可定时播放、指定时间播放、随时插播,可以对发布时间(开始,持续,结束)、发布顺序等进行编制和定义管理。

显示屏幕划分成多个区域,每个区域可根据我院需求播放不同的多媒体节目,可设置不同大小。我院可以利用系统中提供的固定模版,也可以通过系统的模版制作模块,自己任意拖拉制作新的分割画面模版。可预定所有区域的播放日期和时间,也可对每个区域设定一个独立的播放时间表。

系统提供多种不同的屏幕划分显示模版供选择,同时还可以自己编辑新的布局模版,这些布局可以作为模板,在节目编排时使用。

★可以随时随地的向各显示播放端发布“滚动字幕(跑马灯信息)”,而且“滚动字幕”的字体类型、大小、颜色、滚动速度与位置都允许调整。

★具有紧急信息和临时信息的插入播放功能,紧急信息或临时播放完毕能够自动切换到原播放节目。

★可以在主控端控制和调节各个显示终端的声音大小。

9.管理控制软件指标要求

★系统要求支持一机多用的设置,根据我院要求,随时改变其功能,点播、直播、信息发布功能随意切换,一屏多用,节省资源。

支持各种多媒体档案格式,包含: MPEG-2, AVI, RMVBWMVDAT JPEG BMPTXTMP3等;支持网络上流行的各类格式,如RMVBFLV;并能够很好的兼容后续的新的媒体格式;

系统支持各类素材的分类管理,格式转换灵活,可对素材进行预览;

支持提供常规节目模板库;管理员可自行设计制作模板,或在模板基础上进行定制修改形成新的模板,可以保存、复用;可以导入导出节目模板;

★备份管理:系统可手动、自动对数据库进行备份,手动还原。

可以简单而轻松地编辑和自动生成播放列表;一个节目可以排在一个时段、或连续多个时段播出,或全天播出同一节目。节目表一次可设定31天的播放内容;

将制作好的节目发送到指定的单个播放端或某个播放组,可设定节目下载时间,实现立即传输、定时传输或周期传输,支持大文件素材的断点续传功能;脱机发布方式:服务器端节目制作完成可导出至U盘,通过 U盘自动导入节目到媒体播放机里播放;

支持多种播出方式:自动播出、定时播出、即时插播、多时段播出等。即时插播,将插播的内容设定完成,立即派送到指定的单个或多个客户端,系统将插播节目规划及多媒体内容下载到各个指定的客户端,并纪录传送结果;客户端成功接收后立即播放插播节目,插播节目结束后恢复执行原来的节目表。

★对所有显示终端设备进行有效的管理,包括IP管理、时间校对管理、显示终端分组管理等;

系统的操作员均有唯一的操作员ID、操作密码。用户安全策略由用户认证系统统一设置,每个操作员的操作等级及权限设置应至少包括允许操作的单台设备或者设备组、允许操作的功能,用户之间可以相互屏蔽各自的资源和频道等。用户认证系统具备操作员ID号的创建、删除、分配和修改功能;

★对系统的用户及用户组、发布点及发布组、多级管理等功能进行权限的设置,以方便系统的管理及维护。

★播出单审核功能:系统具备播出单审核与预览功能,操作员编辑后的播出单,需要通过对应的审核员进行审核,审核后的播出单才能进行发布,审核部通过的进行打回,通过站内消息通知操作员。

★媒体发布终端具备一定的存储能力,可支持本地离线的发布,保证遇紧急情况时,所有显示屏都可正常播出本地节目。在正常网络播放过程中,由于意外状况导致网络中断,媒体发布终端会自动切换至本地的默认应急节目程序,待网络恢复正常后,系统会自动切换到网络程序断点续播。对于离线播放终端:终端在工作时间一直处于播放状态,它采取边下载边播放的模式。只有新任务下载成功,才会执行新的播放任务。

实时查看各终端的网络联机状态监控其运行情况,提供播放日志,管理人员可以直接浏览、查询和导出。日志文件的数据包括播放文件的时间信息及次数、文件下载时间、开关机时间等等;

支持远程设置终端的定时播放/音量/重启功能,当终端出现异常情况,系统可远程重启终端播放器,使之恢复正常。支持远程升级,可通过网络进行智能软件升级,无需到现场进行操作;可对所有终端实施分组管理模式,同一组的终端可以进行统一设置;

对各类节目能够进行统计,如可以统计某个节目放了多少时间多少次;

支持对用户登陆、系统变更、系统出错等重要信息和节目发布时间、接收时间等任务日志进行记录;支持日志信息导出,方便存档。

10.电子专家排班统软件技术要求

电子专家排班系统软件必须与排队叫号系统为同一后台进行管理。

系统须支持不同显示屏幕显示不同页面内容的功能。满足医院不同科室显示不同的排班内容的需求。

系统须具有多级权限管理,各个科室可自行维护本科信息。

★系统可自由的更改显示样式和内容,更改完成之后可以随时更新到指定显示屏上,同时不会影响其他显示屏的正常使用。

★考虑到会有各科自行维护,系统要求操作过程简单快捷,页面结构清晰,使操作者无论在什么地方都能很明确的知道下一步该如何操作。所有配置修改的效果可以直观的看到。

★界面可以完全根据医院的需求进行定制开发,根据我院提供的接口进行数据显示。

系统需支持按上午、下午、天、周等时间段进行排班的显示,要求设置灵活。

系统定时同步HIS相关数据,确保每日专家排班信息数据是实时更新后的数据,显示出内容至少包括:科室名称、专家姓名、专家职称、出诊时间(日期、上午、下午)、费别、号量等。

11.数据接口调用技术要求

根据实际项目具体需求,对医院HIS系统厂商开放供货方数据库,允许合作方对数据库直接操作。

提供同等规模同类项目系统接口范例;

★支持数据库视图、中间表、Web serviceSOCKETDLL调用、webapi等多方式实现与HIS系统及其他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

12.系统硬件要求

22吋网络液晶一体机

CPU不低于:四核ARM Cortex A531.3GHZ64位,GPU不低于:ARM MaLi400MP2 GPU 双核GPU,内存不低于:DDR3L 1GB,网卡不低于:100M,显示:LVDS驱动,外存不低于:EMMC8G 系统:Android ,时钟:RTC时钟,电子晶振,尺寸:22吋,可视角度:全视角,分辨率不低于:1366*768,支持视频格式:MPEG2, MPEG2_HD, MPEG4, MPEG4_SD, MPEG4_HD, H.264, RM, DivX 1080p HD, DivX 720p HD, DivX_DRM, FLV,支持图片格式:JPEG, GIF, PNG, BMP,支持音频格式:MP3, AAC,存储介质:U盘 ,遥控功能:IP配置、显示配置、联网方式配置,通信接口:RJ45*1,音频输出: Audio*1

,数据接口:USB 2.0*1IR*1材质:外壳采用抗菌材料(证明材料) ★外观:防尘防暴处理,安装:壁挂,横挂竖挂均可。

49吋网络液晶一体机

CPU不低于:64bit 四核 ARM Cortex A53  1.4GHZGPU不低于:ARM Mali-450 四核GPU;内存不低于:DDR3 2GB;网卡不低于:100M;显示:LVDS驱动;外存不低于:EMMC8G 系统:Android ;时钟:RTC时钟,电子晶振;尺寸:49吋;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支持视频格式:MPEG2, MPEG2_HD, MPEG4, MPEG4_SD, MPEG4_HD, H.264, RM, DivX 1080p HD, DivX 720p HD, DivX_DRM, FLV;支持图片格式:JPEG, GIF, PNG, BMP;支持音频格式:MP3, AAC;存储介质:U盘 ;遥控功能:IP配置、显示配置、联网方式配置;通信接口:RJ45*1;音频输出: Audio*1、音频line-out接口;数据接口:USB 2.0*3USB 3.0*1IR*1材质:外壳采用抗菌材料(证明材料);外观:超窄边;安装:壁挂,横挂竖挂均可。

 55寸网络液晶一体机

CPU不低于:64bit 四核 ARM Cortex A53  1.4GHZGPU不低于:ARM Mali-450 四核GPU;内存不低于:DDR3 2GB;网卡不低于:100M;显示:LVDS驱动;外存不低于:EMMC8G 系统:Android ;时钟:RTC时钟,电子晶振;尺寸:55吋;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支持视频格式:MPEG2, MPEG2_HD, MPEG4, MPEG4_SD, MPEG4_HD, H.264, RM, DivX 1080p HD, DivX 720p HD, DivX_DRM, FLV;支持图片格式:JPEG, GIF, PNG, BMP;支持音频格式:MP3, AAC;存储介质:U盘 ;遥控功能:IP配置、显示配置、联网方式配置;通信接口:RJ45*1;音频输出: Audio*1、音频line-out接口;数据接口:USB 2.0*3USB 3.0*1IR*1材质:外壳采用抗菌材料(证明材料);外观:超窄边;安装:壁挂,横挂竖挂均可;

 55吋网络液晶一体机-立式

CPU不低于:64bit 四核 ARM Cortex A53  1.4GHZGPU不低于:ARM Mali-450 四核GPU;内存不低于:DDR3 2GB;网卡不低于:100M;显示:LVDS驱动;外存不低于:EMMC8G 系统:Android ;时钟:RTC时钟,电子晶振;尺寸:55吋;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支持视频格式:MPEG2, MPEG2_HD, MPEG4, MPEG4_SD, MPEG4_HD, H.264, RM, DivX 1080p HD, DivX 720p HD, DivX_DRM, FLV;支持图片格式:JPEG, GIF, PNG, BMP;支持音频格式:MP3, AAC;存储介质:U盘 ;遥控功能:IP配置、显示配置、联网方式配置;通信接口:RJ45*1;音频输出: Audio*1、音频line-out接口;数据接口:USB 2.0*3USB 3.0*1IR*1材质:外壳采用抗菌材料(证明材料);★外观:防尘防暴处理;安装:立式机柜,可联排组装,也可分组组装;

服务器CPU不低于:Xeon E3-1220 v5;内存不低于:32G;硬盘不低于:1TB;产品类别:机架式品牌服务器

13.工程实施要求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项目需求说明,详细对医院的相关安装现场进行勘察。

供应商负责项目全部实施工作,包括人工、施工机械、安装调试、施工管理、保险、消防、质检、安全治安、环保、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内容、责任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需求由供应商实测工程量,并按规定和要求计算工程项目的报价,供应商未填写的项目及采购人未要求或未签认的项目其费用将不予支付。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设立专门的实施服务队伍,并详细设计出项目实施计划。

成交供应商应服从院方的管理,并保证施工不影响医院的正常业务。施工期应尽量安排在医院就诊时间以外。施工期间,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措施。

.(售后)服务要求:

质保期:项目所涉及的软硬件质保期为最终验收合格后2年及以上,终生提供原厂售后服务;质保期内不收任何配件成本及维修等服务费;质保期满后,另行签订售后服务合同,售后服务费用每年不超过招标金额的5%

服务要求:必须负责故障的检测与排除,应设有7*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接到报修电话响应时间30分钟内,对于影响甲方正常业务开展的特殊情况(如:软件系统、硬件故障或瘫痪),在电话服务支持和远程网络支持无法解决故障时,专业技术应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法定节假日24小时以内到达现场检测并排除故障。投标产品厂家在四川省境内有厂家直属售后服务机构。

质保期内所有服务方式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方承担,一年内同一台硬件出现故障三次以上或软件相同故障出现三次以上,采购人有权要求换货或延长质保期时限。质保期结束采购人给付约定售后服务费后,供应商5个工作日内不能修复,供应商须提供备用设备。质保期结束后的3年内,中标人须以不高于采购价向采购人提供硬件设备,不高于市场价向采购人提供零部件及配件。

培训要求:免费现场安装、调试,免费培训;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至操作人员熟练为止。对维修人员提供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正常的维修保养及能对一般故障进行维修。为保证有关人员熟悉、熟练使用、管理和维护设备,将对有关人员提供不同层次的全面的技术培训,现场培训一直贯穿在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经培训后,相关人员能依据操作的基本规则,在正常工作使用条件下对货物能进行独立操作,并能将技能和方法熟练应用于。应派售后服务工程师免费培训操作维修人员,直至买方技术人员能掌握设备的使用,能排除常见故障。

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寻访及系统设备巡检,每年根据院方需求提供4-6套不同风格的显示模板效果。

.验收要求

产品交货时达到原厂出厂质量要求;

产品数量准确,无机械损伤;

产品安装调试完成后进行30日的试运行,若出现网络或影响正常运行的其他故障,在故障处理后重新计算试运行时间。

 

.支付条件与方式:

支付条件: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5%,剩余5%做为质量保证金,满一年后产品无质量问题全额支付质量保证金。

.完成时间和地点:

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50日内完成供货和设备安装调试并达到使用条件。

完成地点:资中县人民医院

八、磋商内容

本次竞争性磋商允许对以下内容进行磋商,可根据磋商情况进行实质性调整。

1、开放数据接口

2、提供多套显示模板供医院选择,并可以根据医院需要定制显示模板

 

说明

1.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用“#”号标示,应在采购需求中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

2.打“★”号的为本次采购的产品的主要参数;打“△”号的为本次采购的产品的 核心参数;其他的为“一般指标”

第六章  评审办法

1.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

1.2评审工作由竞争性磋商采购单位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竞争性磋商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响应人。

1.4 评审委员会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响应人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响应人;

4)向竞争性磋商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1.5 评审过程严格保密。响应人对评委会的评审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1.6评委会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竞争性磋商采购单位书面解释说明。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评审,并向竞争性磋商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2.磋商方法

本项目磋商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磋商及评审程序

3.1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项目的评审。

3.2首轮报价。采购执行机构工作人员将响应人单独递交的“报价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价人员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3.3 磋商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3.3.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人是否具备磋商响应资格。响应人磋商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磋商处理:

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编制、密封、签署、盖章的(本章第4.5条规定的除外);

3)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中规定的要求的;

4)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且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的资格性的;

5)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磋商情形。

3.3.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响应人磋商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磋商处理:

1)未单独递交《报价一览表》;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2)响应报价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价格标的;

3)未载明或者载明的竞争性磋商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且竞争性磋商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

4)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5)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

响应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响应人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

(一)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三)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响应人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3.3在磋商响应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审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3.4澄清有关问题。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审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响应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审委员会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响应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审委员会要求响应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响应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5评审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响应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人平等的磋商机会。

在磋商过程中,评审委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委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人。

响应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委员会的要求提交补充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响应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响应人对采购人最终提出的采购需求不能满足的,视为无效响应,不再进行最后一轮报价。

3.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响应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人不得少于3家。

3.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响应人的磋商保证金。

3.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人后,由评审委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3.9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成交候选人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成交候选人。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3.10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

4. 评审细则及标准

4.1 评审委员会只对通过初审的磋商响应文件,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审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4.2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价格、服务能力、履约能力、磋商响应文件规范性等方面。

4.3 除价格因素外,评审委员会成员应依据磋商响应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

4.4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

4.4.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或有歧义,或者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响应人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

4.4.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未编制目录、页码;

4.4.3认定的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技术、商务和其他规定要求不符的非实质性偏离。

4.4.4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

4.5评审委员会对磋商响应文件密封、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磋商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规范性方面根据情况进行扣分:

4.5.1磋商响应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报价一览表)密封时未加盖、少加盖公章或者密封章,但是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响应人名称且得到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现场认可的;

4.5.2磋商响应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报价一览表)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4.5.3磋商响应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报价一览表)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2个且占应签字地方的比例不能超过20%)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4.5.4磋商响应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报价一览表)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4.5.5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磋商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4.6综合评分明细表

4.6.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审委员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4.6.2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40%

40

以本次有效响应人最低响应报价为基准价,响应报价得分=(基准价/响应报价)*40

计算过程与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及失信惩戒方法按照本磋商文件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2

技术指标和配置35%

35

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软硬件要求没有负偏离得35分,参数要求一项不满足扣3分,△参数要求一项不满足扣6分,其他要求一项不满足扣一分,分数扣完为止。

 

各参数有具体要求的,需提供各参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予以佐证(材料必须清晰),否则视为不满足

3

履约能力及公司实力15%

2

响应产品制造厂商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定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定证书的,每项的1分,本项最高2分,提供证明材料。

提供证明材料

 

 

8

根据现场勘查设计针对性方案,方案较优者得8分,良的得6分,一般得4分,差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提供证明材料

5

响应产品201711日至今,有类似项目案例。每例1分,最高5分。需提供合同、验收报告关键页复印件。

4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2%

2

认定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各得1分。非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不得分。注: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认定的为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售后服务及培训保障6%

6

根据响应人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服务计划、售后服务机构的设置、外地企业有无本地化服务措施,措施是否可行(提供合作协议及售后服务人员相关证明资料)等综合分析比较评估。最优的得6,

良的得4,一般得2分,差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6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2%

2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5、 终止磋商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6成交原则与程序

6.1. 成交原则: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6.2. 成交程序

6.2.1 评审委员会将评审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按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6.2.2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

6.2.3 根据评审委员会按顺序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在2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6.2.4采购单位不退回响应人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资料。

7. 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7.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7.2 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响应人的资格条件和响应人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

7.3 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响应人的磋商响应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响应人透露评审情况。

7.4 发现响应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发现采购人、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响应人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7.5 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执行机构答复响应人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

7.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8.1 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财政部门或者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执行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

8.2 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政府采购执行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响应人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响应人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响应人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

8.3 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

8.4 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响应人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磋商响应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8.5 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取咨询方的合理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担个人责任。

8.6 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


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合同编号:XXX                                         

签订地点:XXX                                         

签订时间:XXXXXXXXX                                         

采购人(甲方):XXX                                          

供应商(乙方):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   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资金来源(万元)

预算内

预算外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X元,即RMBXXX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XXX标准,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XX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物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X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XXX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XXX天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一般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XXX日内完成最终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磋商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XXX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XXX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  计算款额¥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整)后的XXX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XXX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XXX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XXX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款项:¥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整;自筹资金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4.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XXX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XXX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整。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XXX小时内响应到场,XXX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XXX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XXX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XXX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XXX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3.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并经代理机构审核编号后生效。甲方、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单位公章)            乙方: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址: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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