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资中县水南镇中心学校委托,拟对资中县水南实验学校附属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资交采磋商[2021]24号。 2.采购项目名称:资中县水南实验学校附属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70万元) 预付款:合同总金额10%。 三、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分包及情况介绍 资中县水南实验学校维修加固山体护坡160米及附属设施等。 (详见第五章) 2、所属行业:建筑业 四、定向采购情况 本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五、邀请供应商 从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中随机抽取。 本响应邀请在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中县分中心网站(www.zzjyzx.org.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 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为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供应商。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八、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供应商自2021年8月12日09时至2021年8月18日17时(北京时间)登录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中县分中心网站(www.zzjyzx.org.cn)供应商系统,免费获取。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政府采购”-《资中县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技术咨询电话:刘先生08322022570。 获取磋商文件成功的供应商名称、项目的磋商文件编号和分包编号与磋商供应商名称、磋商项目的响应文件编号和分包编号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其递交的子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按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可以澄清的情况除外)。 九、响应截止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时间(北京时间): 不加密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8月23日 9
时 30
分。 响应文件(现场、网络)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23日
10 时 00
分。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8月23日
10 时 00 分。 十、电子化交易 响应人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中县分中心网站(www.zzjyzx.org.cn),将经数字证书(CA
证书)认证签章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上传”模块上传到系统中;并将刻录成不加密的响应文件光盘2份密封送达磋商现场。未成功向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送达、逾期送达响应文件光盘的,视为放弃响应。响应人应将CA证书带至磋商现场,解密响应文件,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磋商地点: 资中县水南镇资州大道南二段312号(资州大道A区还房2号商业楼4楼)交易中心。 十二、更正说明: 本次政府采购采用全程电子化采购方式,在项目磋商前所有响应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有效信息均被电子交易系统全部自动屏蔽,任何单位无法获取。 磋商文件若有澄清、修改、更正、延期等事项,将在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中县分中心网站上发布,请各响应人及时查阅网上公布的相关信息。响应人若未能关注并及时在上述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将自行承担对其不利的后果。 十三、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资中县水南镇资州大道南二段312号(资州大道A区还房2号商业楼4楼)交易中心。 邮 编:641200 联 系 人:黄先生、邱先生 联系电话:0832-5617156 相关电话:组织股0832-5616012 监督股0832-5609251 评审股 0832-5513966 采 购 人:资中县水南镇中心学校 地 址: 资中县水南镇 联 系 人: 罗理月 联系电话: 17764945977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