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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重龙镇文江社区、濛溪口场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4-2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采购编号:资交采磋商[2021]07

 

资中县重龙镇文江社区、濛溪口场镇生活污水治理采购项目

 

 

 

中国·四川

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单位印制

2021419                                                                 

 

 

目 录

第一章  资格预审邀请.............................................................................. 3

第二章  资格预审响应人须知.................................................................. 6

第三章  响应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5

暨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结构与格式............................................................ 15

第四章  竞争性磋商项目要求................................................................ 26

第五章  评审办法.................................................................................... 29

 

 

 


第一章  资格预审邀请

 

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资中县重龙镇人民政委托,拟对资中县重龙镇文江社区、濛溪口场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项目资格预审要求的响应人参与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通过后的响应人可参加后续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资交采磋商[2021]07(资格预审)

2.采购项目名称:资中县重龙镇文江社区、濛溪口场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采购项目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780000元)

预付款:2000

三、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分包及情况介绍

(详见第四章)

2、所属行业:污染防治行业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四、邀请供应商

本次资格预审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www.ccgp-sichuan.gov.cn)和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中县分中心网站(www.zzjyzx.org.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资格预审响应人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在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登记证》或按(川建发【2016473 号)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8.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参加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八、报名时间、方式:

供应商自202142009时至202142517时(北京时间)登录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中县分中心网站(www.zzjyzx.org.cn)网上报名,获取参与资格(参与资格不能转让)。

采购文件免费提供,通过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中县分中心网站(www.zzjyzx.org.cn注册报名后自动获取。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政府采购”-《资中县政府采购操作手册》,咨询电话:刘先生18064944553

资格预审若有更正、延期等事项,将在四川政府采购www.ccgp-sichuan.gov.cn和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中县分中心网站www.zzjyzx.org.cn上发布,请各社会投资人及时查阅网上公布的相关信息。

九、公告期限:自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北京时间)

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4271000分。

资格预审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资格预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资格预审不接收邮寄的资格预审响应文件。

十一、资格预审审核时间与地点:

资格预审响应文件审核时间:20214271000分。

资格预审响应文件审核地点:资中县水南镇资州大道南二段312号(资州大道A区还房2号商业楼4楼)交易中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

    址:资中县水南镇资州大道南二段312号(资州大道A区还房2号商业楼4楼)交易中心

    编:641200             

人:黄先生、邱先生 

联系电话:08325617156  

相关电话:组织股08325616012  监督股08325609251  评审股 08325513966              

人:资中县重龙镇人民政府

    址:资中县重龙镇后西街127

人:尹胜材

联系电话:0832-5522343

2021419

 

 

 


第二章  资格预审响应人须知

一、资格预审响应人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

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2780000元;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2780000元;     

 

3

本国工程

(实质性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本国工程。

4

资格预审响应文件数量

响应文件数量: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5

资格预审文件咨询

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8325617156  

采购人联系电话:0832-5522343

6

审核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电话:08325513966            

7

供应商质疑

1. 供应商对资格预审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报名成功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供应商对资格预审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及其他采购需求提出的询问和质疑:

向采购单位提出,并由采购单位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

提出质疑时间:报名成功并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3.供应商对审核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询问和质疑:

受理单位:  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832- 5609251___

地址:   资中县水南镇资州大道南二段312号(资州大道A区还房2号商业楼4楼)交易中心。  

对审核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对审核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结果公告发布次日后七个工作日内。

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不接受多次质疑。

8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资中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2-5606970

9

声明承诺提醒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10

审核原则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10家供应商进入磋商。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又达到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进入磋商(响应)。

11

磋商提示

抽签确定进入磋商的供应商登陆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中县分中心网站www.zzjyzx.org.cn查看竞争性磋商公告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为网上电子评审电子评审需使用CA证书

 

二、总 

1. 适用范围

1.1本资格预审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资格预审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的采购人见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邀请。

2.2 “采购执行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竞争性磋商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执行机构是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

2.3 “竞争性磋商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执行机构”的统称。

2.4 “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响应人” 系指在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中县分中心网站电子平台报名并获取了资格预审文件拟参加磋商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工程的供应商。

3. 合格的响应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3.1本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XXX   3.3按规定获取了资格预审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4在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中县分中心网站电子平台报名并获取了资格预审文件。

 4. 资格预审费用(实质性要求)

响应人准备和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所发生的费用由资格预审响应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7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 联合体响应(仅适用于允许联合体参与的项目)是否接受见邀请)

6.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磋商,以一个响应人的身份磋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响应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6.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单位。

6.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供应商为磋商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磋商的一切事务,并承担磋商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6.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供应商具备的最低资质等级确定供应商资质等级。
    6.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文件的构成

 

7.1 资格预审文件是响应人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资格预审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预审的 重要依据。资格预审文件用以阐明资格预审项目所需的资质、项目需求等要求。

 

7.2 响应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 响应人应详细阅读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资格预审或 后续采购活动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 或者修改。

 

8.2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提交资格预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进行,预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以 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响应人;不足 3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顺延提交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在四川政府采购(www.ccgp-sichuan.gov.cn)和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中县分中心网站(www.zzjyzx.org.cn)上以“更正公告”方式发布。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相关响应人应自行上网查阅相关信息。

四、响应文件

 

9.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资格预审响应人应提交资格预审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和副本 2 份。

10 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0.1 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资格预审的所有 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响应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 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0.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 译,否则,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1.响应文件格式

11.1 响应人应执行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要求。

11.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资格预审文件由响应人自行编写。

12.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2.1 响应文件须提交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及名称(如有)、响应人名称、年月日以及正本副本字样。

12.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在规定处签字或 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申请文件为准。

12.3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响应人的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响应人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 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作为无效处理。

12.4响应文件应由响应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 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响应人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 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2.5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码。

12.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2.7响应文件应根据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

12.8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3.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3.1 响应人提交的资格预审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全部密封包 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响应人名称、包号及名称(如有)、资格性响应文件字样。

13.2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严密牢固。

14.响应文件的递交

14.1资格预审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 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14.2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15.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3.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15.1 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响应人代表签字方为有效。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 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 改的内容为准。

15.2 响应人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 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15.3 响应人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审核

16.资格预审小组的组建及其审核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的规定进行。

17.资格预审结果。

对资格预审响应人的资格审查完毕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现场告知响应人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将书面告知并详细说明理由,并从资格预审合格的响应人中现场随机抽取 3 家以上(详见须知附表)向其发出采购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保证资格预审和现场随机抽取公平公正,采购 监督人员要切实履行全程监督职责。无论资格审查通过与否,资格预审响应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不予退还,采购方对资格预审响应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响应文件将给予保密。

六、纪律要求

18.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响应人;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响应人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资格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资格预审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响应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7)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资格预审合格的资格。

七、询问、质疑和投诉

19.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供应商询问或质疑。供应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当有明确的询问或质疑事项,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

八、其他

20.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 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 定执行,本资格预审文件不再做调整。

21.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未引用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规章的规定执行。

22.本资格预审文件中作为实质性的内容,除明确要求需要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或证 明材料的以外,资格预审小组在评审时,仅对响应文件是否违背实质性要求进行审查。

 

 

 


第三章  响应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暨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结构与格式

 

一、本章所制资格预审响应文件格式,除资格预审文件中明确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响应人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审委员会将在评审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响应人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响应人可以不予填写。


响应文件主要结构

一、供应商应具备磋商邀请第五条所列条件

二、身份证明要求

三、响应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证明资料。

四、响应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响应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资格预审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分 包 号:          (如有)            

   响应人名称: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响 应 日 期:                   


响应文件具体格式及内容

一、供应商应具备磋商邀请第五条所列条件;(原件复印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1)响应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响应人属于企业分支机构的,提供企业分支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响应人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

4)响应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5响应人为自然人的,提供中国公民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

2.1商业信誉(声明附后)
2.2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提供以下任一均可。

1提供近两年度(响应日期当年的前两年)中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2提供响应日期当月前12个月中任意一月的财务报表三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3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5成立不足一月的企业或自然人书面声明(声明附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声明(声明附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声明(声明附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声明附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附后)

2)响应人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声明附后)

3)响应人是否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声明附后)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声明附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声明附后)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声明附后)

7)以上未列明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在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登记证》或按(川建发【2016473 号)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二、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响应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证明资料。

1.响应函

2.响应人基本情况表

3.其他资料

四、响应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说明:本资格部分中的(声明附后)”,只需要提供附件声明内容即可,不需再单个逐一声明。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号:  (如有)                      

致: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作为                            项目采购活动的参与供应商,在此郑重声明:

一、我公司       (说明:填写“具有”或“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我公司      (说明:填写“没有”或“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公司      (说明:填写“没有”或“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我公司      (说明:填写“没有”或“有”未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良记录。

五、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说明:填写“无”或“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说明:填写“没有”或“有”)行贿犯罪记录。

七、我公司       (说明:填写“未列入”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八、我公司        (说明:填写“未列入”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九、与我公司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供应商:            

                                   (说明:填写“无”或“(一)供应商名称1;(二)供应商名称2;(三)……”)

十、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我单位    说明:填写“存在”或“不存在”)     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说明:填写“存在”或“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十一、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我单位        (说明:填写“存在”或“不存在”)  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十二、我公司      (说明:填写“没有”或“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授权代表:                      

 

响应人名称:     签章)     

 

      期:20          

 

说明:

1、对声明中第一条的说明: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对声明中第五条的说明:如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该声明填“有”,但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3、对声明中第六条的说明: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根据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如果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应填写“有”,其投标(响应)或中标(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4、对声明中第七条的说明:供应商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应填写“被列入”,其投标(响应)或中标(成交)资格将被取消;供应商如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应填写“被列入”,其投标(响应)或中标(成交)资格将被取消(如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该声明填“被列入”,但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如有未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良记录,应填写“有”,其投标(响应)或中标(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5、对声明中第十条的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声明: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 采购编号:               )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期:

 

 

:1、必须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响应的,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3、供应商为企业法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可不提供授权书。

 


 

响应函

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

1.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文件        (竞争性磋商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响应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有关事宜。

2、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已经在响应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资格预审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3、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 正本    份、副本   

4、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响应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5、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6、我单位及我单位提供的产品均满足法律法规强制性要求的其他许可或认证资格。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响应人名称   签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期:20         

 


响应人基本情况表

 

响应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响应人名称   (签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期:20         

 


 

第四章  竞争性磋商项目要求

 

一、项目概述

该项目为资中县重龙镇文江社区、濛溪口场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采购项目 ,要求符合相关资质、有实力、品质好、服务优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

二、项目需求

1. 项目名称:资中县重龙镇文江社区、濛溪口场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采购项目

2. 项目清单

 

请双击括号处打开工程量清单(

 

3、项目要求

3.1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

依据采购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包括符合规范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明确的内容进行施工,须符合并满足设计、国家规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采购人使用要求,达到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合格标准。

材料要求:

(一)材料、设备选用要满足设计和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的要求,其中装饰材料、安装材料选用必须得到采购人现场代表的认可,施工全过程由过控人员全程现场监督。供应商须承诺提供的主要材料质量不低于本项目建议材料质量。

(二)施工前,所有材料交采购人检测检验并提取样品保存,检测合格后方可施工。采购人随时提取施工现场样品与施工前样品比对并检测。材料、设备选用必须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和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的要求,除采购人磋商文件规定的暂估材料、可调材料外,其余材料价格由供应商在磋商报价时自行计价。

(三)施工要求:满足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施工相关要求的规定。工程施工必须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并要符合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的相关要求,施工单位除按工程图纸及说明施工外,还必须严格满足国家颁布的现行安装及施工工程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四)安全责任:工程在运输、安装、调试等整个工程活动期间,在工程实施地点范围内, 所有安全责任均由施工方负责。

3.2履约能力要求

领取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在采购人指定账户上缴纳合同总金额的5%。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待工程交付使用12个月后,复查验收工程无质量问题,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方可无息退还。

3.3验收标准与要求

(一)本项目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二)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三)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四)由于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工期顺延。

(五)工程竣工后,供应商应通知采购人验收,采购人自接到验收通知 7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供应商,另定验收日期。验收标准严格遵循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川财采(2015) 32 )的要求进行验收。

(六)供应商应在工程竣工验收时提供竣工图纸竣工资料一式 5 份。

3.4质保和售后服务要求

(一)质保期:1年。

(二)售后服务质量保证: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明确承诺免费维护期内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并不得低于以下标准:接到采购人通知,供应商应在 4 个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并安排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处理。

(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也不承担如发生安全事故产生的任何责任。

4.项目完成时间与地点:

完成时间:2021620日前完成,缺陷责任期:12个月

完成地点:资中县重龙镇

5合同款支付条件与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40个工作日支付工程合同总金额的70%,项目综合验收

审计合格后支付至审计总价格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内无任何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将一次性无息退还。

说明

1、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若涉及信息安全产品,供应商需提供产品供应商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2、相关标识:

 “△”号的为本次采购的核心产品;打“▲”号的为“实质性指标”,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作无效处理;打“★”号的为“重要指标”;其他的为“一般指标”。

 


第五章  评审办法

.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采购执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67 号)等规定,本次资格预审,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据资格预审文件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小组(以下简称审核小组)由采购人人员三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3、资格预审小组依法对响应人的资格进行审核。

4、审核过程独立、保密。响应人非法干预审核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资格预审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资格预审小组审核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对于响应人而言,除审核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资格预审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6、如通过资格预审的响应人不足3 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二、审核程序

1.审核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对资格预审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资格预审的响应人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人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2.审核小组依法对响应人的资格进行审核结束后,出具资格预审报告。

三、资格预审审核内容表

 

序号

响应人、响应产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响应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响应人属于企业分支机构的,提供企业分支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响应人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

4)响应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5响应人为自然人的,提供中国公民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具有商业信誉(书面声明)
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提供以下任一均可。

1提供近两年度(响应日期当年的前两年)中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2提供响应日期当月前12个月中任意一月的财务报表三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3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5成立不足一月的企业或自然人书面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采购人对响应人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无具体要求,响应人提供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声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声明)

2)供应商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声明)

3)供应商是否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声明)

4)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提供声明)

5)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提供声明)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提供声明)

7)采购人对以上未列明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特殊要求的,不用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7、项目特殊资格要求:

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

8、有效的联合体协议

若为联合体,应提供。

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时提供(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时不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

二、

资格要求

 

 

资质性要求

 

 

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响应函、响应人基本情况表

注:1、响应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证明资料(原件复印件)。

2、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3.以上审核内容均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结论为通过,通过资格预审。 四、出具资格预审报告

根据审核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审核记录编写资格预审报告。资格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资格预审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递交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和地点;

2.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响应人名单、递交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响应人名单和资格预审审核小组成员名单;

3.审核结果,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原因等;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审核过程中响应人根据审核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审核小组成员的更换等;

5.审核小组成员应当在资格预审报告中签字确认

五、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澄清

1.在审查过程中,审核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审核小组不接受响应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说明。

2.响应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不得改变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或说明需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作为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审核小组不得暗示或者诱导响应人作出澄清、说明或纠正,对响应人递交的澄清、说 明或纠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响应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

六、审查结果

1.提交评审报告 审核小组按照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响应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响应人名单,并出具书面资格预审报告。审核小组成员应当在资格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审核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审核小组成员应当在审核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资格预审报告。

2.停止评审审核小组发现资格预审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

3.对资格预审响应人的资格审查完毕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现场告知响应人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将书面告知并详细说明理由,并从资格预审合格的响应人中现场随机抽取 3 家以上向其发出采购文件(详见须知附表)。

附件:
资交采磋商[2021]07号(资格预审).doc
重龙镇文江场社区、濛溪口场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工程量及分项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