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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7-05-0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党组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主题按照上级组织的要求,针对党性、党风及实际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而确定。民主生活会由党组书记主持。

二、做好会议准备,征求好群众意见,组织好会前学习。班子成员和党员要认真撰写发言材料。

三、在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正确对待意见建议,并能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党组成员按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四、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党组班子个人要针对群众提出的突出问题和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逐项分析整改,制订出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认真予以落实。

  五、民主生活会由办公室专人负责记录、存档,并按规定形成书面报告上看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