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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述职述廉述学及考核制度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7-05-0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述职述廉述学对象:中心全体干部职工。

二、述职述廉述学的主要内容:

一年来在德、能、勤、绩、廉、学以及在工作实绩、工作作风、群众公认等方面的情况。一是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主要体现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工作思路、采取措施、发挥作用和所取得的实效等,特别是开展创新工作、特色工作的情况;二是执行党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财经纪律,贯彻党的路线方针策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中心各项制度规定,执行中心党组、办公会决策决定的情况;三是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遵守中央、省、市、县和中心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有关规定,遵守廉政承诺方面的情况;四是理论学习、法律法规学习、业务学习的情况;五是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六是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三、述职述廉方式

     中心干部职工述职述廉述学与年度综合考核、廉政考核、党员民主评议一并进行;年终,由中心举行年度述职述廉述学报告会,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述职述廉述学;述职述廉述学结束后,进行无记名民意测评。

四、年度考核。中心成立考核组对干部职工进行年度考核,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考核组根据述职述廉述学情况、平时工作表现情况,并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言谈、发放意见表等途径广泛听取意见,提出考核建议意见,报中心党组会议确定。